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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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我环索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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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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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H201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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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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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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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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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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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中未做充分和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但是,在吸入情况下,孕妇的血浆环索奈德水平很低;胎儿暴露可以被忽略,而且生殖毒性很低。如其他的吸入器糖皮质激素一样,人参或者不如去不应使用环索奈德,除非在综合考虑母亲,胎儿或者婴儿的使用益处大于弊端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儿童用药:环索奈德治疗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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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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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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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慎用。 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 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