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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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制霉素,为多烯类抗真菌抗生素,含有制霉菌素A1、A3和多真菌素B。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化学名:(2S,5R,6R)-6-[[[3-(2-氯-6-氟苯基)-5-甲基异噁唑-4-基]羰基]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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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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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102 |
国药准字H20084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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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后伤口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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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消化道念珠菌病:口服,成人一次50~100万单位(1~2片),一日3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10万单位/kg,分3~4次服。 |
成人:每次1粒,每日四次;应于饭前至少半小时服用。重症感染,剂量可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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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牛痘、水痘等病毒性皮肤病不宜应用。 2.禁用于念珠菌以外的其它霉菌性皮肤病。 3.对本品所含各成份有过敏史者,眼科及鼓膜穿孔的患者,有严重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禁用。〔注意事项〕 4.本品含有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的过量生长,而引起二重感染,对此必须同时使用其它抗菌治疗。 5.本品含有新霉素,能引起肾和耳毒性反应,对于可能引起新霉素吸收的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应避免长期或大剂量使用。 6.孕妇不得大剂量或长期使用。 |
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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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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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后伤口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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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较大剂量时可发生腹泻、恶心、呕吐和上腹疼痛等消化道反应,减量或停药后迅速消失。 |
1过敏反应:服用本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以皮疹为主,如荨麻疹。个别病人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反应。2消化道反应:少数病人可能有轻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3其它反应:个别病人可能发生ALT、AST增高及黄疸症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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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对全身真菌感染无治疗作用 |
1过敏反应:服用本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以皮疹为主,如荨麻疹。个别病人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反应。2消化道反应:少数病人可能有轻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3其它反应:个别病人可能发生ALT、AST增高及黄疸症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