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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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萘普生为0.125给,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美洛昔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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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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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278 |
国药准字H201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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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1.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 2.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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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一日1次,用少量水冲饮。 骨关节炎: 7.5mg(1袋) /天,如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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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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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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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2.对药物活性成分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成份已知过敏者或对乙酰水杨酸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过敏者。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1。 3.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4.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脑出血或其它出血症的患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非透析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7.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8.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 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孕妇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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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1.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 2.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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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药效学特性 美洛昔康是昔康家族中的一个非类固醇抗炎药,有消炎、止痛和退热的性质。 美洛昔康对于所有的标准炎症模型都具有消炎活性。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其确切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但是所有的非类固醇抗炎药至少有一个共同的作用机制(包括美洛昔康) :抑制己知的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 临床前安全性(毒理) 资料临床前研究表明美洛昔康的毒理特性与应用其它非类固醇消炎药一样:胃肠道溃疡和糜烂,长期毒性研究中两个动物种属在高剂量出现肾乳头坏死。 有不良影响的剂量出现在按mg/kg剂量给药(人体重75kg) 超过临床剂量(7.5-15mg) 5至10倍时。已报导与所有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一样,胚胎毒性出现在妊娠末期。体内和体外试验均未显示任何致突变性。大鼠和小鼠在高于临床剂量时未发现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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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