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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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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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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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95 |
国药准字H20055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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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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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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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喹诺酮类药(quinolones)为人工合成的抗菌药,最早应用的如萘啶酸(nalidixicacid)和吡哌酸(pipemidicacid),仅用于泌尿道和肠道感染,因疗效差、耐药性发展迅速,应用日趋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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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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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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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及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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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