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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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贯众、草河车、黄柏、大黄、黄芩、胡黄连、土茯芩、黑矾。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制天南星、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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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昌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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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055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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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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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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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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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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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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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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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少数病例用药后出现月经异常(包括月经后期,月经先期,月经量多,月经量少,经间期出血)。2.偶见胃部不适,头晕,咳嗽,腰痛,大便干结或大便次数增多,皮肤瘙痒,症状较轻。3.极个别病例ALT疗后异常升高,尚不能排除与本品的因果关系。4.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胃痛、腹痛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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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少食油腻,少食甜品,少食辛辣。2.要心情愉快,注意休息,切勿过劳,防止感冒。3.服药后大便黑色与药物成分有关属正常现象。4、由于肝病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比较慢的过程,所以治疗上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定要按疗程(三个月为一个疗程)坚持用药,决不可半途而废影响疗效。坚持服药可使部分大小三阳转阴,可防止肝硬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2.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3.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未见相关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