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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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N-[4-[2-(二甲胺基)乙氧基]苯甲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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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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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69 |
国药准字H2005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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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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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一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袋(50mg),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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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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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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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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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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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故使用时应当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地使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者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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