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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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杏仁、陈皮、紫苏叶、前胡、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钠。 |
头孢克洛、溴已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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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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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21 |
国药准字H2005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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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因细菌引起的呼吸道轻、中度的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感染或副鼻窦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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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1粒,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量不可超过4g。 儿童一日口服剂量为20mg/kg,一日3次,重症可按一日40mg/kg给予,但一日量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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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咳血者不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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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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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当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后,虽没有数据证明其危害,但由于药物会进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品;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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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散寒,止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因细菌引起的呼吸道轻、中度的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感染或副鼻窦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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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菌、祛痰药。头孢克洛: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产青霉素酶金葡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葡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为强2~4倍。头孢克洛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为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头孢克洛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头孢克洛可抑制所有流感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球菌对本品其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头孢克洛耐药。 盐酸溴已新:有较强的溶解粘痰作用,可使痰中的多糖纤维素裂解,稀化痰液。抑制杯状细胞和粘液腺体合成糖蛋白使痰液中的唾液酸减少,减低痰粘度,便于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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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功能严重损伤、胃溃疡患者、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对老年体弱无力排痰者,应协助排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