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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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杏仁水、款冬花、紫苏叶、紫菀、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茶碱。化学名称: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水合物。分子式C7H8N4O2·H2O,分子量:1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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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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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55 |
国药准字H10960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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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气管哮喘的发作。本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耐受性更好 2.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支气管痉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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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每日给药1次,由于哮喘往往在凌晨发作或在凌晨加重,服药时间最好选在晚上8~9点钟。 1.成人患者:一般每日1次(200mg),病情较重者或慢性患者加服1次(200mg,早上8~9点钟),但须根据个体差异,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用药量,最大用量不宜超过每日600mg。剂量较大时,可每日早晚2次分服,并尽量进行血药浓度测定调节剂量。 2.3岁以上的儿童患者可以按100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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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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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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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气管哮喘的发作。本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耐受性更好 2.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支气管痉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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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与个体对茶碱清除速率的快慢有关,毒性常出现在药物血清浓度15~20μg/ml时,当少数病人茶碱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常见头痛、恶心、呕吐和失眠,较少见的有消化不良、震颤和眩晕。多为轻至中度,重度罕见。当血药浓度超过40μg/ml时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严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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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5.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需增加用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