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邪毒内盛,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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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穿心莲。 |
加替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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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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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1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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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邪毒内盛,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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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大片),一日3次。 |
外用点眼 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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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3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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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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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邪毒内盛,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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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 2.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粘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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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2. 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 3. 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4. 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