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 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汗腺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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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磷霉素钙。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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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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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944 |
国药准字H20065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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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 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汗腺炎等。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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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日以磷霉素酸计2~4g(4~8片);2.小儿每日按体重一次50~100mg/kg,一日3~4次。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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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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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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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 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汗腺炎等。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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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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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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