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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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100g黄芩60g龙胆60g??唇齿清胃丸黄柏60g桅子60g知母40g 升麻20g防风40g陈皮40g 白芷20g冰片2g薄荷脑2g 地黄60g石膏40g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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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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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048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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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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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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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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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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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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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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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