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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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淡豆豉、淡竹叶、桔梗、甘草、荆芥油、薄荷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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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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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93 |
国药准字H2006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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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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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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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青光眼患者及眼内压高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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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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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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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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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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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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