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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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乳酸0.12克、尿素0.15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其化学名称为:16β-甲基-11β-羟基-17-(1丙酸氯倍他索乳膏-氧代丙基)-9-氟-21-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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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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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08 |
国药准字H3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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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癣、脂溢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玫瑰糠疹、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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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擦于用温水洗净的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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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轻度局部刺激或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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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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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癣、脂溢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玫瑰糠疹、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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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涂擦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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