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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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乳酸0.12克、尿素0.15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化学名:(±)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分子式:C17H19F2N3O3·HCL分子量:3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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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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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08 |
国药准字H1999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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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疖肿、毛囊炎、外伤感染、湿疹合并感染、足癣合并感染、痤疮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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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擦于用温水洗净的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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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轻度局部刺激或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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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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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疖肿、毛囊炎、外伤感染、湿疹合并感染、足癣合并感染、痤疮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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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涂擦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3.重症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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