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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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羚羊角、猪去氧胆酸、人工麝香、沉香、人工天竺黄(飞)、煅青礞石(飞)、硼砂(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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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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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123 |
国药准字H200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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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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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克,一日3次;小儿一次0.15-0.6克,周岁以内酌减,一日2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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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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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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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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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控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 5、本品含麝香,运动运慎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