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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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 |
柴胡,郁金,栀子(炒),胆南星,茯苓,石菖蒲,远志(制),百合,酸枣仁(炒),龙齿,浮小麦,甘草(炙)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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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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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294 |
国药准字Z22022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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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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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2~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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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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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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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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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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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患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少吃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应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