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打喷嚏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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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枇杷叶、罂粟壳、百部、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苯甲酸钠、蔗糖、枸橼酸、草莓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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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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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808 |
国药准字Z2302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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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打喷嚏等症状。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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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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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老年患者可出现幻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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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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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打喷嚏等症状。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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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金刚烷胺可抗“亚-甲型”流感痛毒,可抑制病毒繁殖;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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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服用期间禁止饮酒。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区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