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藿香正气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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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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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姜制)、茯苓、厚朴(姜制)、桔梗、甘草、大腹皮、大枣、生姜。辅料为山梨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羟苯甲酯、黑加仑香精、胭脂红、乙醇、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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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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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53 |
国药准字H1102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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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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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12岁以下儿童:(1)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5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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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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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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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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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 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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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