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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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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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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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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异福酰胺片
异福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利福平0.12g、异烟肼0.08g、吡嗪酰胺0.25g。

生产企业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661

国药准字H200200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骨结核、肾结核、肠结核、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水、结核性脓胸、结核性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病变、结核性眼病、结核性喉炎、结核性口腔炎、结核性鼻窦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粒),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次1.0g(4粒),每日一次。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胶囊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或克拉霉素胶囊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日服用0.5g(2粒)。

副作用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曾有报道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包括眩晕、头昏、焦虑、失眠、恶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曾有一名双向障碍病史的患者在服用8g克拉霉素后,出现精神状态的改变,偏执,低血钾和低血氧症。也曾有报道嗅觉改变,通常和味觉颠倒联系起来。曾报道了用药后听觉丧失,而停药后恢复的病例。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关节痛、肌痛和变态反应,从风疹、轻度皮疹和血管神经性水肿到过敏反应和很少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oxicEpidermalNecrolysis,简称TEN)。如同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罕见报道服用克拉霉素后出现QT间期延长,心室纤颤和尖端扭转型室速。有报道克拉霉素同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类似,服药后会出现肝功能障碍(一般为可逆性),包括:肝功能改变和胆汁淤积合并或不合并黄疸。肝功能障碍可能很严重,但罕见肝功能衰竭的报道。有报告表明服用大剂量克拉霉素可能产生胃肠道症状,不良反应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呕吐、腹痛和感觉异常。口炎、舌炎、口腔念珠菌病和舌脱色也曾有报道。曾报道散在病例发生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十分明确,孕妇使用克拉霉素应慎重,尤其是在妊娠头3个月。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老年用药:研究者进行了一项试验,评估并比较健康老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与健康年轻成年男性受试者多次口服克拉霉素片500mg后的安全性和药物动力学情况。与年轻组相比,老年组的母体药物和14-羟基代谢物的血浆浓度较高,消除较慢。但当肾清除与肌酐清除率相关时,两组间无差异。由此可见,克拉霉素的体内处置与肾功能有关,而与年龄无关。

成分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骨结核、肾结核、肠结核、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水、结核性脓胸、结核性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病变、结核性眼病、结核性喉炎、结核性口腔炎、结核性鼻窦炎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精神病、癫痫、糖尿病、痛风、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烟酸或其他与吡嗪酰胺、异烟肼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不宜应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4.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5.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期间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8.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9.肝功能减退的患者除非必要,通常不宜采用本品,若使用需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10.在初治肺结核(其结核杆菌的耐药率>4%)时,可给予本品时加乙胺丁醇或链霉素,如证实该患者并无原发性耐药,可仅用本品。11.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12.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13.服药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