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喉痛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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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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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板蓝根、荆芥穗。辅料:蔗糖、糊精。 |
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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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禅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ChiesiFarmaceutici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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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723 |
H201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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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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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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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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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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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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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