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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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预胶化淀粉、硬脂酸镁、明胶空心胶囊。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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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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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98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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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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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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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少数患者出现胃肠道不适,偶见胃痛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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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的头3个月内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遵医嘱。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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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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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 2.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