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每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缘酸、奶油香精、水。 |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氨、马来酸氯苯那敏。 |
|
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41 |
国药准字Z200590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 塞、流涕、咳嗽、咽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详见说明书。 |
一次2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耳和内耳迷路异常:眩晕,胃肠道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嗳气、贪欲缺乏、便秘:神经系统异常:头早、头痛、嗜睡、易激动、困倦、疲劳、肌张力障碍;精神异常:当使用推荐剂量时,可能出现视幻觉和意识模糊。当药物过量时,观察到了更为严重的不良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尊麻疹、癌痒、红斑、过敏性皮炎等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免疫系统异常:具有相应的实验室和临床表现的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包括哮端综合症、可能影响皮肤、呼吸道、青肠道和心血管系統的轻至中度反应,包括皮疹、尊麻疹、水肿、癌痒、心肺容迫等症状: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字,呼吸抑制。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 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 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 塞、流涕、咳嗽、咽痛。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 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儿童过量服药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事件请立即就医。 4.不得超出推荐剂量或推荐使用时间,因为此类滥用会产生药物心理依赖性风险以及显著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事件。 5.孕妇慎用。 6.痰多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肝酶活性(CYP2D6多态性)的特定遗传变异可能会导致右美沙芬的代谢受损。在这些患者中,右美沙芬的排泄可能会减弱,可能需要降低剂量,因此有肝酶活性(CYP2D6多态性)的特定遗传变异患者使用本品请咨询医生。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服药时应避免同时饮酒精饮料、葡萄柚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 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 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 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