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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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
环丝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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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Dong-ASTCo.,Ltd/东亚ST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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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19 |
H2014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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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结核病、非结核分枝杆菌病、耐药性肺结核、肺外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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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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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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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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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结核病、非结核分枝杆菌病、耐药性肺结核、肺外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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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