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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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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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晋城新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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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19 |
国药准字H201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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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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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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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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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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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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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