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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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大枣、党参、法半夏、甘草、黄芩、生姜。 |
龟甲(醋制)、牡蛎、鳖甲(醋制)、地黄、熟地黄、天冬、百部(蜜炙)、阿胶、北沙参、龙骨、紫石英(煅)、麦冬、熟大黄、白及、川贝母、蜂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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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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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311 |
国药准字Z6202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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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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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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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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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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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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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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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