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燥痰咳嗽,症见咳嗽、痰黄或干咳、咯痰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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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蛇胆汁、川贝母、薄荷脑。辅料为蜂蜜、蔗糖、尼泊金乙酯。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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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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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001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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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燥痰咳嗽,症见咳嗽、痰黄或干咳、咯痰不爽。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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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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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寒发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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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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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燥痰咳嗽,症见咳嗽、痰黄或干咳、咯痰不爽。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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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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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咯吐不爽。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