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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含片

利巴韦林含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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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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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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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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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含片
利巴韦林含片
诺氟沙星片
诺氟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

生产企业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999

国药准字H360204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细菌性痢疾、胆囊炎、伤寒、产前后感染、盆腔炎、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扁桃腺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作为腹腔手术的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空腹口服。成人一次0.1~0.2g,一日3~4次,重症酌情加量,一日1.6g,分4次服用。

副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曾用猴进行繁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10倍,发现本品可致流产。该剂量在猴的血浆峰浓度(Cmax)约为人的2倍。本品在动物中并未证实有致畸作用。然而,在孕妇并未进行合适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孕妇。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尚缺乏资料。当乳妇应用200mg本品时,乳汁中不能检出该药。然而,由于研究剂量较小,且本类药物的其他品种经乳汁分泌,加之对新生儿及婴幼儿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乳妇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成分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细菌性痢疾、胆囊炎、伤寒、产前后感染、盆腔炎、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扁桃腺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作为腹腔手术的预防用药。

药理作用

一种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阳性及阴性菌均有作用。细菌对本品不易形成耐药性,在同类药物及抗生素之间也不存在交叉耐药性。对革兰氏阴性杆菌有强大的抗菌活性,特别是肠道杆菌科的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氏菌属、克雷伯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产气肠杆菌、沙雷氏菌属、枸橼酸菌属等对本品高度敏感,最低抑菌浓度一般低于0.5μg/ml。流感杆菌对本品亦高度敏感。对绿脓杆菌及其他假单孢菌亦有作用,但需要较高的浓度,最低抑菌浓度在4~32μg/ml;由于本品在尿中浓度超过上述浓度数倍至十多倍,用于治疗绿脓杆菌泌尿系统感染仍然有效。在革兰氏阳性球菌中,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较敏感,抑制90%细菌的最低浓度约为1~2μg/ml,对肠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抑制90%的最低浓度约为4μg/ml和16μg/ml。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引起转氨酶升高,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2少数病人可出现四周神经刺激症状,四肢皮肤有针刺感,或有稍微的灼热感,加用维生素B1和B12可减轻。 3一般不用于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