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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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羟丙哌嗪。化学名称:(-)-3-(4-苯基-1-哌嗪基)-1,2-丙二醇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3H20N2O2分子量:23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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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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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99 |
国药准字H2006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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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继发于喉炎、气管炎、支气管炎以及阻塞性病因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干咳和持续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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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口服。成人一日三次:每次60毫克(按左羟丙哌嗪计)(1袋),两次服药间隔在6小时以上,或遵医嘱。鉴于尚无有关食物对本药品吸收影响的资料,因此建议避免在进餐期间服药。建议连续服用最多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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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1.已知或可能对本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痰多者或粘膜纤毛清除功能减退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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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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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继发于喉炎、气管炎、支气管炎以及阻塞性病因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干咳和持续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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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主要表现为胃肠道反应,恶心、上腹部疼痛、消化不良、呕吐、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疲乏、眩晕、思睡、头痛,及心悸、口干等,偶见视觉障碍,皮疹、呼吸困难罕见。高剂量时可见转氨酶的短暂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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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本品同其它镇咳药物一样,在明确诊断后并有应用指征时才可使用本品,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物。2.本品偶尔会引起嗜睡,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慎用。3.2岁以下儿童、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4.服用具有镇静作用药物者慎用。5.建议连续服用最多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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