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风热证所致的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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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成份为穿心莲内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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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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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20 |
国药准字H2006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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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风热证所致的咽痛。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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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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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青光眼患者及眼内压高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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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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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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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风热证所致的咽痛。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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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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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