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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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天麻﹑白芷﹑何首乌﹑熟地黄﹑丹参﹑川芎﹑当归﹑炒蒺藜﹑桑叶﹑墨旱莲﹑女贞子﹑白芍﹑黄精﹑甘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钛白粉、铁锈红。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氯芬。 化学名称:β-(氨基甲基)-4-氯-氢化肉桂酸。 分子式:C10H12ClNO2 分子量:2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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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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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029 |
国药准字H199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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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脑瘫、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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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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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不易消化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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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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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脑瘫、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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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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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使用巴氯芬。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应远离儿童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