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活血化瘀,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瘀血阻络证。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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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尾、丹参、僵蚕(麸炒)、壁虎、土鳖虫、蜈蚣、水蛭、蜂房、地龙、马钱子(制)、人工麝香、蟾酥(酒制)、甘草、土茯苓、延胡索(醋制)、骨碎补(制)、乌梢蛇(酒制)、虻虫(去翅)、穿山甲(沙烫)。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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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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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66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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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瘀血阻络证。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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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粒,一日3次。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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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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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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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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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瘀血阻络证。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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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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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马钱子(制)等毒性药材,请严格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宜擅自加大服用剂量和增加服用时间。若服药后出现不适,请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2.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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