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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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丙烯。 |
本品为头孢哌酮钠与舒巴坦钠(2:1)均匀混合的无菌粉末。化学名称:头孢哌酮钠为(6R,7R)-3-[[(1-甲基-1H-四唑-5基)硫]甲基]-7-[(R)-2-(4-乙基-2,3-二氧代-1-哌嗪碳酰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舒巴坦钠为(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钠-4,4二氧化物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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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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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03 |
国药准字H2004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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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泌尿道感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眼部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它生殖器、道感染等;预防因腹腔、妇科、心血管、骨科及整形手术所引起的手术后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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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和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2片),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2片),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2片),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2片),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日。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日用量按头孢哌酮量计算为1~2克,分为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严重或难治性感染,每日剂量可增至12克,分为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但舒巴坦的总量每日不宜超过4克。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由于舒巴坦清除率降低,应适当调整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在16~30毫升/分钟之间的患者,本品每12小时最大用量所含舒巴坦不可超过1克;如肌酐清除率<15毫升/分钟,本品每12小时用量所含舒巴坦不可超过500毫克。肌内注射:本品每瓶用灭菌注射用水4毫升直接溶解后,深部肌肉注射。如需添加利多卡因,应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不可直接用利多卡因注射液溶解本品,否则会发生混浊或沉淀。静脉注射:先将每瓶本品用5毫升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然后将此溶液加入至适宜的输液中,供静脉注射或滴注。可用于稀释本品的常用输液有: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如用林格氏液稀释,必须先用灭菌注射用水将本品溶解后再缓缓加入至林格氏液中,否则将产生乳白色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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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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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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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过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中没有发现本品对生殖能力和胎儿的损害,但在人类中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资料。因此孕妇应慎用,只有在明确指征时使用本品。 头孢哌酮和舒巴坦能少量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呈生理性的肝、肾功能减退,因此应慎用本品并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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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泌尿道感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眼部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它生殖器、道感染等;预防因腹腔、妇科、心血管、骨科及整形手术所引起的手术后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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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名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性性黄疸罕见。 (2)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4)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 (5)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 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转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本品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枸橼酸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良好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本品对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对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仅具中度作用。头孢哌酮对多数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有良好作用。 头孢哌酮主要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头孢哌酮联合应用后,可增加头孢哌酮抵抗多种β内酰胺酶降解的能力,对头孢哌酮产生明显的增效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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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曲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4.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慎用。 2如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3肝、肾功能减退及严重胆道梗阻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调整用药剂量与给药间期,并应监测血药浓度。 4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血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应用维生素K1可防止出血现象的发生。 5在使用本品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检查患者肝、肾、血液等系统功能。对于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其他婴儿特别重要。同时也应防止引起二重感染。 6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应避免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也应避免如鼻饲等胃肠外给予含酒精成分的高营养制剂。 7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变化。 8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