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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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头孢克洛0.25g,溴己新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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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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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55 |
国药准字H2003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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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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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般一次1粒,一日3次,由医生确定服用本品的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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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对头孢霉素类抗生素或溴己新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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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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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当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后,虽没有数据证明其危害,但由于药物会进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品;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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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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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菌、祛痰药。头孢克洛: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产青霉素酶金葡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葡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为强2~4倍。头孢克洛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为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头孢克洛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头孢克洛可抑制所有流感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球菌对本品其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头孢克洛耐药。 盐酸溴已新:有较强的溶解粘痰作用,可使痰中的多糖纤维素裂解,稀化痰液。抑制杯状细胞和粘液腺体合成糖蛋白使痰液中的唾液酸减少,减低痰粘度,便于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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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功能严重损伤、胃溃疡患者、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对老年体弱无力排痰者,应协助排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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