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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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 |
本品主要成份吡罗昔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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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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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60 |
国药准字H1096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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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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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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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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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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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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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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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