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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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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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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止咳宝片
止咳宝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紫菀、橘红、桔梗、前胡、枳壳、百部、五味子、罂粟壳浸膏、甘草、薄荷素油、氯化铵等14味。

生产企业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589

国药准字Z109000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连服七日为一疗程。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禁忌

成分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