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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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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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生命一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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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26 |
国药准字H20067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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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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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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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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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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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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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盐酸萘甲唑林为咪唑林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α1受体作用而引起血管收缩,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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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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