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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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乳香、没药、白芍、延胡索(醋制)、三七、木香、红花、郁金、独活、牛膝、秦艽、桂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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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生命一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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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26 |
国药准字Z20054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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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骨折、软组织挫伤、骨性关节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肩周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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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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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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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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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忌服;月经期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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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骨折、软组织挫伤、骨性关节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肩周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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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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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含马钱子,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量和服用时间。(2)月经期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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