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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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盐酸氨基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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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生命一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新斯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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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26 |
国药准字H2005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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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骨关节炎、关节软骨磨损、关节疼痛、关节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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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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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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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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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骨关节炎、关节软骨磨损、关节疼痛、关节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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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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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病人的研究。该药物的毒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数据并不表明对这些病人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药后应该定期检测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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