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 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汗腺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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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磷霉素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称: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6H14F3N3O2S分子量:36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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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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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333 |
国药准字H20084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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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 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汗腺炎等。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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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日以磷霉素酸计2~4g(4~8片);2.小儿每日按体重一次50~100mg/kg,一日3~4次。 |
十二指肠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6~8周。但用做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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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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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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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胶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由于在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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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感染: 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汗腺炎等。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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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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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 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 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