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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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O.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白凡士林、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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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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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165 |
国药准字H34020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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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抗炎、抗过敏、止痒、抗湿疹、抗皮炎、抗真菌感染、抗疱疹、抗痤疮、抗银屑病、抗接触性皮炎、抗脂溢性皮炎、抗神经性皮炎、抗荨麻疹、抗药疹、抗日光性皮炎、抗异位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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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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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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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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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抗炎、抗过敏、止痒、抗湿疹、抗皮炎、抗真菌感染、抗疱疹、抗痤疮、抗银屑病、抗接触性皮炎、抗脂溢性皮炎、抗神经性皮炎、抗荨麻疹、抗药疹、抗日光性皮炎、抗异位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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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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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本品有较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禁用于面部皮肤和其他部位粘膜。使用时应注意对周围正常皮肤的保护。用后密封贮藏。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政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