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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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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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通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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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165 |
国药准字H2001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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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用于带状疱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引起的皮肤和粘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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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吞服,或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溶解后口服,一次2片,一日5次(白天每4小时1次),一疗程5~10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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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
对阿昔洛韦分散片过敏者和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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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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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用于带状疱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引起的皮肤和粘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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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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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本品有较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禁用于面部皮肤和其他部位粘膜。使用时应注意对周围正常皮肤的保护。用后密封贮藏。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功能不全者、小儿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