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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非处方药 医保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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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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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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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茶碱葡萄糖注射液
茶碱葡萄糖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主要成分为茶碱 化学名称为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水合物。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2106

国药准字H200204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用法用量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近期未接受过茶碱治疗的患者,静脉滴注首剂量(负荷量)按体重计成人或儿童为4.7mg/kg,缓慢静脉滴注(输注速率不可超过20mg/分钟,滴注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维持剂量及输注速度见下表:静脉滴注茶碱剂量(急性支气管痉挛)组别12小时的维持参考剂量6个月至9岁儿童0.95mg/kg体重/小时9~16岁儿童及青年吸烟者0.79mg/kg体重/小时不吸烟成年人0.55mg/kg体重/小时老年病人及有心肺疾患者0.47mg/kg体重/小时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功能衰竭0.39mg/kg体重/小时使用常规剂量时,若发生急性副作用,应立即停止给药5~10分钟或减慢给药速度。由于茶碱的治疗指数低,其代谢个体差异大,故用药剂量应个体化,并注意观察病人反应、肺功能以及药物血清浓度。对于慢性病治疗,测定用药3天的血清茶碱浓度以10~20μg/ml为宜。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本品为茶碱和乙二胺的复合物。乙二胺可增加茶碱的水溶性。茶碱通过松驰支气管平滑肌和抑制肥大细胞释放过敏性介质,在解痉的同时还可减轻支气管的充血和水肿,解除多种原因引起的支气管痉挛;并有舒张冠状动脉、外周血管和胆管平滑肌作用;增加心肌收缩力和轻微的利尿作用。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1.酒精中毒;2.心律失常;3.严重心脏病;4.充血性心力衰竭;5.肺源性心脏病;6.肝脏疾患;7.高血压;8.甲状腺功能亢进;9.严重低氧血症;10.急性心肌损害;1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者;(!2)肾脏疾患;13.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14.持续发热患者;15.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降低者; 3.静脉滴注时,应避免与维生素C、促皮质激素、去甲肾上腺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