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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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
本品每片含门冬氨酸钾(C4H6NO4K)158mg和门冬氨酸镁[(C4H6NO4)2Mg]1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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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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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106 |
国药准字H3302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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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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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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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高血钾、高血镁、严重肾功能障碍及严重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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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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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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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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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1)药理学天冬氨酸(Asparticacid,Asp)又称门冬氨酸,分子中含两个羧基和一个氨基,属酸性氨基酸,广泛存在于所有蛋白质中。天冬氨酸是草酰乙酸前体,在三羧酸循环、鸟氨酸循环及核苷酸合成中都起重要作用。它对细胞亲和力很强,可作为载体使钾离子、镁离子易于进入胞浆和线粒体内,以维持神经组织、心肌、平滑肌等细胞的正常兴奋性和内环境的稳定。向心肌输送电解质,促进肌细胞去极化,维持心肌收缩能力,同时可降低心肌耗氧量,在冠状动脉循环障碍引起缺氧时,对心肌有保护作用。天冬氨酸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生成,降低血液中氨和二氧化碳含量,增强肝脏功能。(2)毒理学本品毒性很小,用2g/(kg·日)喂小鼠,6个月无任何毒性反应,以成人剂量400倍喂小鼠亦无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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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
不宜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