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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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
主要成份:妥洛特罗。辅料:聚异丁烯,聚丁烯,脂环类饱和烃树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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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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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106 |
国药准字J2014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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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所致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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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通常,1日1次,以妥洛特罗计算成人为2mg,儿童0.5~3岁以下为0.5mg,3~9岁以下为1mg,9岁以上为2mg,粘贴于胸部、背部及上臀部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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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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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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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未满6个月的婴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2.儿童长期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方可使用。(妊娠中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授乳。(动物实验表明(大鼠),药物分布于乳汁。)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老年患者机体功能下降,故需从低用量开始慎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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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所致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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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1.作用机理作用于支气管平滑肌的β2一受体,激活与β2一受体有紧密关系的腺苷酸环化酶(adenylcyclase)。由此细胞内腺苷三磷酸(ATP)改变为环腺苷酸(cyclicAMP),显示出支气管扩张的作用。2.肺功能改善作用支气管哮喘患者(成人)就寝前经皮给本品2mg的4周试验表明,与使用前比较,起床时及就寝前的PEF值有明显上升,认为有改善肺功能的效果。儿童支气管哮喘患者(年龄6个月~15岁)就寝前经皮给本品0.5mg、1mg或2mg的2周试验表明,与使用前比较,起床时及就寝前的PEF值有明显上升,认为有改善肺功能的效果。3.支气管扩张作用对狗及豚鼠经皮给本品,可持续抑制组胺引起的气管狭窄。4.对气管肌肉作用的选择性狗经皮给本品实验表明,不影响心率,有抑制气管狭窄的作用。且表明妥洛特罗有气管肌肉松弛及心房兴奋作用,但对气管肌肉作用的选择性(对β2一受体的选择性)明显优于异丙肾上腺素、沙丁胺醇、丙卡特罗、非诺特罗(invitro)。5.促进气管纤毛运动及镇咳作用实验表明盐酸妥洛特罗具有气管纤毛运动促进作用(鸽)及镇咳作用(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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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
1、慎重用药(以下患者需慎重使用):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有症状恶化的危险);高血压患者(有可能使血压升高);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糖尿病患者(有糖代谢亢进、血糖升高的危险);特应性皮炎患者(粘贴部位易出现搔痒感、发红等症状);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2、重要注意事项:由于本品不是治疗支气管哮喘的基本病理-气道炎症的药物,因此需视患者的症状,适当并用类固醇制剂、茶碱制剂等处置;按用法和用量正确使用未见效时(标准为1~2周),认为不适用本品,请停止使用。另外,儿童使用时,需在正确的使用方法指导下,密切观察使用经过。使用注意:清洁粘贴部位皮肤,清洁后方可粘贴本品;为避免刺激皮肤,最好每次变换粘贴部位;本品可剥离,儿童使用时请贴在手够不到的部位;动物实验(大鼠)中,贴于损伤皮肤时,出现血药浓度上升,因此请勿贴于创伤面。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