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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非处方药 医保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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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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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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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主要成分:布地奈德 化学名称:16α,17α-22R,S-丙基亚甲基二氧-孕甾-1,4-二烯-11β,21-二羟基-3,20-二酮。 分子式:C25H34O6 分子量:430.5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AstraZeneca(阿斯利康)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2106

H201404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咳嗽。

用法用量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咳嗽。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一般事项1.运动员慎用。2.服类固醇停药期间,一些患者可能出现口服类固醇撤药相关的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倦怠及情绪低落,即使他们的呼吸功能能够得到维持甚至出现了改善。3.由于布地奈德能够进入循环系统,尤其在较高剂量时还可能出现全身活性,因此当服用超过推荐剂量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时(参见【用法和用量】),或者在治疗中未滴定至最低有效剂量的情况下,可能出现HPA抑制的情况。由于个体对于皮质醇生成的影响的敏感性不同,因此医师在处方布地奈德混悬液时应考虑此信息。4.由于吸入类固醇存在全身吸收的可能性,应当对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患者出现的任何全身类固醇作用进行观察。术后或者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严密的观察。5.在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一些全身类固醇治疗的作用,如肾上腺功能亢进,骨密度降低,以及肾上腺抑制,特别是用较高剂量治疗时。如果出现此类变化,应逐渐减少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的用药,此撤药方案符合公认的哮喘症状管理程序以及全身类固醇的减药策略。6.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持续治疗对儿童生长速度的潜在影响,需要结合替代治疗方案的临床获益和风险加以权衡。为了使包括普米克令舒在内的吸入性类固醇的全身性影响最小、应对每位接受治疗的患者滴定至他/她的最低有效剂量(参见【注意事项】和【儿童用药】)。7.虽然在临床研究中,患者接受过长达1年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其在人体长期使用的局部和全身影响尚不完全清楚。特别是,长期使用对口腔、咽、气管和肺的发育或免疫影响尚不清楚。8.在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中出现了口腔和咽部的局部白色念珠菌感染。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的发生率类似。如果发生此类感染,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抗真菌治疗和/或中断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的治疗。9.呼吸道存在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结核感染,未加治疗的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者眼单纯疱疹的患者需慎重。10.在吸入类固醇治疗后,罕有青光眼、眼内压升高、以及白内障的病例报道。11.对于从全身类固醇转为吸入类固醇治疗的患者,需要特别小心,因为曾出现过由全身类固醇治疗变为全身的吸入类固醇治疗期间或其后,因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而导致的死亡病例。当全身类固醇停药后,HPA轴功能的恢复通常需要数月的时间。之前日服用20mg或更大剂量的强的松(或相当剂量的口服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受到的影响最大,尤其是在全身类固醇完全撤药时。12.在HPA-轴受到抑制期间,当患者遇创伤、手术、感染(特别是胃肠炎)或其它与严重电解质损失有关的情况时,可能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症状或体征。虽然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控制哮喘症状,但在临床推荐剂量下,无法提供人体正常生理量的类固醇,及应对紧急情况的盐皮质激素活性。在应激反应或严重哮喘发作时,病人需要额外口服类固醇。建议这些病人随身带警示卡。13.对于由口服类固醇转为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的病人要缓慢撤药。在撤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肺功能(FEV1或AMPEF),β-激动剂使用情况,以及哮喘症状。此外,还需要观察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相关的症状,如疲劳、倦怠、虚弱、恶心和呕吐、以及低血压。14.以前曾接受高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的病人,从口服治疗改用布地奈德治疗时,可能再发生早期的过敏症状或其他免疫系统疾病,如鼻炎、结膜炎、嗜属红细胞异常、湿疹及关节炎。15.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的患者比健康个体更容易发生感染。例如,对于使用免疫抑制类固醇的敏感患者,水痘或麻疹的发病过程更为严重,甚至致命。没有患过这些疾病,或未曾接种免疫的儿童或成人患者应避免这类感染。类固醇治疗的剂量,途径和持续时间如何影响感染的风险尚不清楚。潜在疾病和/或先前的类固醇治疗对患者感染风险的影响亦不清楚。16.未进行水痘和麻疹感染患者接受吸入性类固醇治疗的研究。在一项临床研究考查了12个月至8周岁儿童哮喘患者在接受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悉液治疗后的免疫应答情况(参见【儿童用药】部分)。17.如果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类固醇治疗的患者接触了水痘病毒感染源,可能需要予以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VZIG)或者混合静脉滴注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如果患者接触到了麻疹病毒感染源,可能需要予以混合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IG)进行预防性治疗。(有关VZIG和IG的处方信息的详细说明参见其药品说明书)。18.布地奈德不是支气管扩张剂,因而不应用于快速缓解急性支气管痉挛或者其它哮喘急性发作。19.与其它吸入性哮喘药同时使用时,服药后可能出现支气管痉挛,并伴有哮鸣的即时性加重。如果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给药后出现了急性支气管痉挛,必须立即使用一种速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中断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并且采取其它替代治疗方案。20.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期间,如果哮喘对患者常用量的支气管扩张剂无响应时,应立即与医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