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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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
本品是东莨菪碱的丁基化季铵盐(溴化物),其化学名称为(1S,3S,5R,6R,7S,8S)-6,7-环氧-8-丁基-3-(S)-环氧托烷基哌的溴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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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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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39 |
国药准字H51022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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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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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g,每日3次;或每次10mg,每日3~5次;小儿每日0.4mg/kg,分4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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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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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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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小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用药前应排除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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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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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 |
本品为M胆碱受体阻滞药。其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仅在作用程度上略有不同:本品对平滑肌解痉作用较阿托品为强,能选择性地缓解胃肠道、胆道及泌尿道平滑肌痉挛和抑制其蠕动,亦可用于解除血管平滑肌痉挛及改善微循环;其对心脏、眼平滑肌(散瞳及调节麻痹)和唾液腺等腺体分泌的抑制作用较阿托品较小。因此,应用本品很少出现类似阿托品引起的中枢神经兴奋、扩瞳、抑制唾液分泌等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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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用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2本品不宜用于胃溃疡患者,因之导致胃排空减慢,胃内容物郁积,会加重胃溃疡的症状;3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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