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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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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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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塞克硝唑分散片
塞克硝唑分散片
主要成分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塞克硝唑。

生产企业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39

国药准字H20061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及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用法:餐前服用。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用量:1.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8片),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为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副作用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有血液疾病史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塞克硝唑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成分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及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药理作用

可见恶心、呕吐。

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