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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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
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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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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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39 |
国药准字H2006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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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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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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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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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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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口服吸收后能够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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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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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 |
塞克硝唑由被动扩散进入微生物体,通过5-硝基咪唑的还原作用,破坏微生物及厌氧菌细胞DNA,作用机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似。药效学研究证明,塞克硝唑对滴虫原虫以及厌氧微生物具有极强的选择性毒性。毒理作用: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它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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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4.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5.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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