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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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克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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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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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39 |
国药准字H20041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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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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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
口服,餐前服用。用量: 1.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8片),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 (1)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8片),单次服用。儿童为30mg/kg,单次服用。 (2)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8片),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为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6片),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为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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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有血液疾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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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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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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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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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 |
1.药理作用:(1)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2)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的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2.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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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液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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