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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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玄参、麦冬、川贝母、牡丹皮、白芍、薄荷脑、甘草。防腐剂为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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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河北爱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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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19 |
国药准字H13023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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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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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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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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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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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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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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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绸厚成块。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